【圆明网】8月4日中午11点多,河北省三河市大法弟子刘永红被新集镇、泃阳镇及南城派出所的不法之徒在租住房内遭强行绑架并对其住处进行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等。现下落不明。
刘永红,男,四十多岁,三河市刘白塔人,为照顾三个在三河市市里念书的孩子,在市区租房并开了一家家用电器修理部。他家中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三个未成年在读书的孩子,妻子在家种地。他的哥嫂因身体不好,也需他多方的帮助。家中生活可想而知。虽然日子过的艰难,但因修了大法,刘永红从不觉的苦,每天总是乐呵呵的。他的孩子也很乖,从不挑吃挑穿,都尽可能的帮父母减轻家庭负担。
就在刘永红被绑架的前两天,新集镇政府官员多次派人进行对他盯梢、蹲坑,并跟踪他的家人,严重干扰了他们全家的正常生活。曾有好心人劝刘永红离家一段时间。但当他想到孩子开学时的高昂学费、家中年迈的父母和身体欠佳的兄嫂,恐在家中种着十来亩地的妻子难以支撑,况且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没有违法,所以他选择留了下来。
可邪恶的中共和它的帮凶们是没有人性的,强行绑架刘永红。在绑架的过程中,刘永红进行抵制并大声揭露邪党的迫害,招来了很多人围观,都议论纷纷:这共产党真可恶,就这样的家庭还来抓人,就凭他的家庭条件,国家都应该给予经济帮助,它们倒好,不但不帮反而抓人。以后孩子的学费可咋办?家里老人可咋办?人们从心里发出了同情的叹息。
在这里问问参与迫害者:当你们绑架走了刘永红以后,你们可知道他那年迈的父母终日以泪洗面,他那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的脸上再也没有了微笑,因为父亲是他们的主心骨,家里的顶梁柱,他们不知道他们的书还能不能再读下去,他们的父亲什么时间才能回来。而他的妻子也有家难回,流离在外。家中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幸福和欢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们一手造成的。当你们把冰冷的手铐强行给刘永红铐上的时候,你们于心何忍?面对他们家所遭的惨状你们良心何安?也许你们会说谁让他炼法轮功。请问中国哪条法律说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游行、集会、示威、出版的权利。所以中国公民修炼法轮功并不违法。而法轮功学员向人讲清法轮功真相,劝三退以及制作和散发材料都没有违法,相反是中共和你们在违法。中共对外宣扬自己是法制国家,而对内对法轮功则是不遗余力的迫害,使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在此也奉劝那些参与迫害者:法轮大法是佛家大法,迫害真善忍天理不容,参与迫害者将来下场很惨,并祸及亲人。不要再参与迫害了,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葬送了自己的将来。记住法轮大法好,退出党、团、队吧,这样还可以为自己及家人留下未来。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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